电池有害物质检测 |
电池由于含铅、镉、汞、酸、碱等污染物质,当其任意丢弃在环境中,随着时间推移,外层金属的锈蚀,有害物质就会慢慢地从电池中溢出,进入环境,并通过生物链作用,直接或间接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长期蓄积难以排出,从而损害神经、造血功能、*能力下降、肾脏和骨骼受害等。因此,对废旧电池的收集与处置非常重要,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目前,电池潜在的污染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世界上各国对电池产品采取的态度,除控制有害物质浓度外,主要以回收为主。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行动起来,制定和实施电池有害物质限制、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以及再生利用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欧盟电池指令 欧盟**于2006年9月26日正式公告*2006/66/EC号《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指令。 美国电池法案 1996年颁布联邦法令《含汞电池和可充电池管理法》(US PUBLICLAW 104-142)于1996年5月13日开始实施。 中国电池法案 在1997年12月31日,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济贸易**、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海关总署、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等9部委局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 其他地区电池法规介绍 加拿大 加拿大有关环保法规中涉及到含汞电池的规定,提出了减少电池中用汞量的具体指标。 墨西哥 墨西哥也制定了自愿性电池标准,来限制含有铅、镉、汞的电池的使用(PROY-NMX -AA-000-SCFI-2006)。 阿根廷 2007 年1 月24 日,阿根廷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宣布出台纽扣电池的禁止和认证要求。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于 1990 年通过法律规定,禁止在电池中使用汞。 韩国 1996 年7 月1 日起,韩国要求进口电池中镉含量小于10 ppm,进口电池要求达到无汞无镉要求。1996 年提出要求电池中的汞含量小于1ppm。对电池征收产品税和建立处理系统来回收含有有害金属的电池,但碱锰电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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