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ASTM F963
ASTM F963标准介绍 ASTM F963是由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局主持制定的美国玩具检测标准,目前新版本号为ASTM F3-11,已于2012年6月12日成为强制标准
对儿童产品部件的铅含量进行限制。该要求将分阶段实施,终目标是将产品任何可接触部分总铅含量的限**对这项要求定期评估,并进行值降至不得**过重量的0.01%(100 ppm)。该法规还要求消费品安全必要的修改(降低限值)。
1. 铅含量限值(总铅含量占重量的比重):
* 0.06%(600 ppm),法规生效180天后开始实施(2009年2月10日);
* 0.03%(300 ppm),法规生效1年后开始实施(2009年8月14日);
* 0.01%(100 ppm),法规生效3年后开始实施(2011年8月14日);
有害物质接触性:
* 上述限值不适用于儿童在合理可预见情况下使用或滥用时接触不到的儿童产品的零部件;
* 法规生效后一年内(2009年8月14日之前),消费品安全**应公布相关规则,为哪些产品部件可视为不可接触提供指导;
* 油漆、涂层或电镀层不能被视为使儿童接触不到底层铅的屏障;
*消费品安全**应研究确定电子设备和电池是否需要完全符合限值要求。
* 所有儿童产品的美国进口商和美国本土制造商应根据消费品安全**认可并注册的可提供相关测试的*
三方符合性评估机构(测试实验室)提供的评估结果出具证书,证明其儿童产品符合儿童产品安全法规的要求。
* 对于涂料中铅含量的测试,第三方测试要求已于2008年12月21日之后开始起效。其它第三方测试要求按消费品安全**的日程安排实施。
玩具和游戏用品广告的标注要求:
当产品包装要求有警告性声明时,互联网(法规生效120天后,2008年12月12日)、产品目录或其它印刷材料(法规生效180天后,2009年2月10日)上玩具和游戏用品的广告中或适当位置应标注同样的警告性声明。
儿童产品的标签:
法规生效一年后起(2009年8月14日),所有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应在产品及其包装上加贴性清晰的标志,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使消费者可以确定制造商或自有品牌商。